能力(ability)與技能(skill)有極大分別,以香港的設計教育為例,VTC與大學的設計課程,前者是重技能,後者是重能力,簡單是VTC的設計課程會教多一點設計軟件,課程也以訓練技術工人為主,這是很合情理,VTC的存在就是為就業市場產生努動力,與大學分工是有早有共識。
事實上香港的就業市場,以技術為主的"設計工人"是主流,以服務去理解,客戶找設計師的項目多為制作,為客戶做branding及以設計產生價值的的設計公司及設計師為數不多,卡片王級數的設計服務反是本地的主流。
從事UI也要知道,在課程中學習到的是技能或是能力。懂得使用figma是技能,不是一種能力,它只是操控一個軟件完成生產,與工業時代的工人能操作機械分別不大。那一個為期不出半年的UI課程,學生學到的美感,會是一種美術技能或是美學能力?
UI算是平面設計,但有多少界面設計師有深入了解平面設計?簡單的點線面應用又有多少人懂?David Carson又有多少個界面設計師知道他是誰?
David Carson 可以說是 typographic 的經典,他的作品不只是簡單的點線面及黃金分割。之前已經指出設計軟件是一種技能,今天你學了figma,明天公司轉用Adobe XD,你要從新開始學一次,這是技能(skill)。相反能力是一種思維,如我們說平面設計能力,是指設計師擁有執行圖像處理的能力,從紙張上印刷媒體轉為手機屏幕,平面處理依然有不變的地方。David Carson就是有一種深人的平面圖像(graphic)處理能力,一般專業的平面設計師也有簡單的平面圖像處理能力(如點線面的應用),但因為UI課程要學的東西太多,半年的課程也沒多大時間訓練一個人的能力,形成很多UI設計師"知"道一點平面設計,卻不"識"當中的處理。知識就是"知"和"識",所以坊間很多UI設計師對平面設計是一知半解,同時對用戶研究及User Centered Design也一知半解。
現在UI行業已不像幾年前的盲搶人,有能力的UI designer,與只有技能的 UI designer,分別很大。能力與技能也影響晉升機會,公司也會關注員工對公司的價值,能力永遠比技能重要。
Sic Leung
UX Evangelist
Chairman of IxDC Hong Ko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