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你有一件產品要推出市場,你會找一家廣告公司合作推出廣告策劃,很少會找一家從事UX的公司負責廣告推廣,因為兩者的服務及輸出是不一樣。
廣告的輸出是產品的廣告策劃
UX的輸出是產品的用戶體驗研究
忘了那一套電影,演員許紹雄演一位找廣告公司宣傳的客戶,要賣出一隻產品,但產品全沒用處,要廣告公司想出科案銷售產品。
電影的情節不是假,只是虛構,情節總會有些跟據,作大是廣告行業的文化,什麼"可能是最好味的啤酒”是因為商品說明條例下沒有產品可以說自己是最好,但消費者往往聽不到"可能"這兩個字說消費。
作大是廣告業的文化,只要不犯就可以,這形容不是負面,是行業的特質,老老實實去宣傳一件產品難吸引用家眼球。
特別在資訊不流通的時代,沒有智能手機的時代,沒有youtube及自媒體年代,每個人都要聽上而下的傳統媒體講解,消費者當然易操控。但今天的產品有打入市場,請願把廣告推廣資源放到網絡打手(youtuber)多於傳統媒體。不是說今天沒有了廣告公司,但與80及90年代,廣告人的權威已減少了很多,youtuber比廣告人更受歡迎。
另消費者也變"聰明",因為資訊沉通,價格變透明,消費者就算不是變聰明,也會變得精明,貨比三家,看了開箱片才買已是常識,所以把大量資源放到廣告宣傳有點危險,因為你的對手已經了解生時代的市場運作,把資源先花在UX的用戶研究,了解未出現的市場。
Sic Leung
UX Evangelist
Chairman of IxDC Hong Kong